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的督办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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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1日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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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光荣牌的悬挂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注意以下几点:

    本通知的适用对象是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光荣牌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

    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因建筑结构、材质等因素不适合悬挂的,可在客厅醒目位置摆放。

    悬挂光荣牌的对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改变,或发生光荣牌老化破损等情形,可申请更换光荣牌。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或去世后,其家庭继续悬挂光荣牌。悬挂光荣牌家庭的“三属”或退役军人去世后,该家庭可继续悬挂光荣牌,但不再更换。

    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于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

    集中悬挂或更换光荣牌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悬挂仪式,安排专人负责安装悬挂。悬挂仪式应简朴、庄重、热烈。

  悬挂光荣牌是许多人的期盼,但光荣牌给谁挂?怎么挂?谁来挂?“我们分别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部分大单位的反馈意见,并组织社会群众召开座谈会,就光荣牌的悬挂范围、悬挂方式等问题经过了充分调研论证。”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4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第三天,便启动光荣牌相关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各种形式的专题调研。调研结果显示,河北、山西、江苏、贵州等省已为所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悬挂光荣牌,社会普遍反映较好,其他一些省份也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政策。

  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交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具体组织落实。按照《办法》要求,光荣牌悬挂范围扩大到所有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将光荣牌的称号统一为“光荣之家”,并对光荣牌的样式、制作、落款等进行了规范。

  《办法》明确提出,不仅要保证悬挂工作落实到位,还要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随后,退役军人事务部先后下发《关于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地规范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确保好事做好。

  光荣牌是对军人价值的认可,承载着一份沉甸甸的荣誉,“光荣之家”牌匾承载的是全社会对军人家庭的尊崇,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双拥工作的重视、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关怀。我市本次悬挂“光荣之家”牌匾活动,为推动“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职业”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悬挂光荣牌,是把这种荣誉以明显可见的形式公诸全社会。光荣牌,也不能一挂了之,还有很多相关的后续工作要做,要把悬挂光荣牌的优良传统持续保持下去,把对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的尊崇优待传承下去。广大退役军人更要珍惜这份荣誉,如此,“光荣之家”才能真正尽显荣光。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的督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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