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3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今年,我市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机制,对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市城区实行一体化评价,通山九宫山核心景区纳入评价范围,全市推行一套城市管理工作评价标准,继续实行阶梯式奖惩。
此前,市主城区因存在3支执法队伍多头管理,分成市中心城区、咸安区、咸宁高新区三个评价对象。随着市城区城管执法体制的进一步调整理顺,“一支队伍管城管执法”的格局全面形成——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市中心城区、咸宁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工作。今年,市中心城区评价范围调整为包括咸宁高新区建成区、咸安区原管理的永安老城区在内的市区建成区;咸安区评价范围则调整为咸安经济开发区和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成区。
评价范围调整的还有通山县。为助力九宫山旅游发展,擦亮咸宁旅游名片,我市将九宫山以云中湖为中心的3平方公里核心景区范围作为每月必检区域,纳入通山县城市管理工作月度综合评价范围。2022年11月、12月,已对九宫山核心景区进行第三方模拟暗访检查,反馈问题督促整改;2023年1月起,其分值正式纳入通山县当月综合评价分值。
今年,我市推行一套城市管理工作评价标准,统一各县区、市中心城区月度综合评价指标细则,促进全市各地奋力拼搏赶超,对标先进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共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同时,我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和县(市、区)域文明指数实地部分测评标准以及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对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精细化调整。例如,城市巡查由上月检查路段“回头看”改为全区域路段抽查,第三方暗访将增加城市管理问题多发的节假日时段的频次,强化考评的全覆盖、全时段。
据了解,我市继续对各县(市、区)、市中心城区进行每月排名,实行阶梯式奖惩。其中,第一名奖100万元,第二名奖60万元,第三名奖30万元;倒数第一名罚100万元,倒数第二名罚60万元,倒数第三名罚30万元。
“以评促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变。”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统筹做好城市管理月度综合评价工作,巩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共抓,延伸乡镇、全域覆盖”的“大城管”格局,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质效,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15-8182290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2000059 鄂ICP备05011845号 鄂公网安备42120202000259号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