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MB1643630/2026-2085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8月13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6〕7号)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历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本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3日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届满日期 |
| 1 | 关于确定咸宁市首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名录的通知 | 咸退役军人发〔2021〕1号 | 长期有效 |
| 2 | 关于做好现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工作的督办通知 | 咸退役军人发〔2022〕3号 | 长期有效 |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 1 | 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退役军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 咸退役军人发〔2021〕2号 |
| 2 | 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 咸退役军人发〔2022〕1号 |
| 3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拥军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 咸退役军人发〔2023〕2号 |
| 4 | 关于成立全市烈士陵园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咸退役军人发〔202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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