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市级统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 MB1643630/2022-3957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部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市级统筹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03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为适应退役士兵高技能培训需求,促进退役士兵高质量就业,按照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鄂退役军人发〔2020〕61号、鄂民政发〔2014〕37号等国家、省有关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定于10月底前依托市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和马达嘉斯嘉咸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组织市级统筹职技能三个专业的培训,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专业
(一)消防设施操作员专业。免费“订单式”培训(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其他费用自理)。培训结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学期一个月,毕业后由承训机构推荐到省内就业。
(二)健身教练专业。免费“订单式”培训(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其他费用自理)。培训结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高级健身教练资格证书。学期两个月,毕业后由承训机构推荐省内就业。
(三) UTC 无人机驾驶员专业。免费“订单式”培训(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其他费用自理),培训结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认证的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学期一个月,毕业后由承训机构推荐省内就业。
二、培训对象、地点
(一)培训对象。2022年未参加过其他免费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健身教练专业培训的退役士兵应具备一定的体能、体格基础。
(二)培训地点。消防设施操作员专业和健身教练专业在马达嘉斯嘉咸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东站出站即到), UTC 无人机驾驶员在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29号)。
三、培训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退役士兵持有效证件和《湖北省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报名,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10月24日前将报名参加三项培训专业的人数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见附件)。原则上各专业培训人数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均不少于5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均不少于4人。
(二)组织报到。三个培训专业开班时间拟定于10月31日上午,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于开班前向退役士兵开具《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组织退役士兵于10月30日17时前自行到所在专业培训机构报到(马达嘉斯嘉咸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04338811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余老师,电话:13972810213)。退役士兵报到时需携带《湖北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身份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和个人生活用品。
(三)安排上岗。培训结束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承训机构及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与退役士兵签署相关协议,及时安排退役士兵上岗。
(四)资金支付。按照每个专业每人3000元标准,培训结束后,承训机构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付申请,申请报告按有关文件规定附相关材料,并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财政局共同做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审核、报销、支付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大培训宣传发动。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将《通知》相关内容及承训机构《招生简章》宣传到符合条件退役士兵,动员退役士兵踊跃报名,积极参训。
(二)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指派专人负责,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好退役士兵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统计上报、开具核准通知书等工作,积极做好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结算报销。各培训学校提供培训招生简章,承担培训任务,确保学员培训合格后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保障兑现培训后就业岗位的薪资待遇。
(三)加强培训期间管理。各培训班实现封闭式军事化管理,均成立临时党支部,强化对退役士兵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协议相关规定,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则视该学员已享受过一次免费培训机会。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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