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MB1643630/2022-24593 文       号 : 咸退役军人发〔2022〕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6日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驻咸部队,市直各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即将来临,各地各部门和驻咸各部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为推动咸宁高质量发展凝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迎接党的二十大,强化双拥宣传教育。各地各部门、驻咸各部队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新时代强国强军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宣传军政军民团结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引导广大军民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汇聚起同心向党、携手奋进的磅礴伟力。结合庆祝建军95周年,广泛开展军地座谈、读书演讲、主题征文和影视展播等双拥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参观各类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场所设施,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大力宣传咸宁“最美拥军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典型事迹,激励军民投身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火热实践,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团结奋进良好氛围。
二、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了解驻军部队战备训练、建设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帮助解决。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带头走访慰问驻地部队、优抚事业单位、消防救援支队和本辖区内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等社会化拥军活动,丰富官兵文化生活,凝聚军心士气。常态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和专项慰问,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为辖区内执行重大任务、驻边远艰苦地区和高原海岛部队官兵办实事、做好事,激励官兵卫国戍边政治热情。
三、践行根本宗旨,积极支援经济建设。驻咸各部队要结合实际创新拓展新时代拥政爱民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深化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推动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积极为驻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就近就便为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排忧解难。持续巩固定点帮扶村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衔接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深化“八一爱民学校”等援建行动,切实为民造福兴利。要密切关注汛情,充分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遇有情况迅即行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情系军人军属,全面落实拥军优抚政策。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结合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逐项查漏补缺,办好随军家属落户、就业创业、军人子女转学入学等惠军事项,组织开展随军未就业家属专场招聘,帮助解除官兵后顾之忧。持续做好悬挂光荣牌和为立功受奖官兵家庭送喜报等工作。深入开展“关爱革命功臣、关爱烈军属”活动,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同志、老支前模范和在乡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同时,依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政策宣讲、困难帮扶、精神慰藉等服务,结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发放,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惠、优质”服务,让他们获得感成色更足。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开展活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改进作风要求,做到安全顺利、俭朴节约、务求实效。要加强活动宣传报道,及时反映活动成果,各县(市、区)双拥办、市直各单位双拥工作开展情况(含文字、图片、视频)于2022年8月10日前报市双拥办。联系人:郑婕,联系电话:0715-8182223,邮箱:907622731@qq.com。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咸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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