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咸宁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MB1643630/2022-1611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关于开展2022年度咸宁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07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驻咸各部队,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推选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退役军人和军嫂典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广泛凝聚加快咸宁高质量发展的的正能量。经研究决定,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县处级(含)以下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

评选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拥军优属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富有成效,爱国拥军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拥军优属活动坚持经常;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显著;军政军民关系融洽,无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和军民纠纷;在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5年内单位无违纪违法问题。

(二)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团级(含)以下单位。

评选条件:领导高度重视拥政爱民工作,拥政爱民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参与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实绩突出;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爱民奉献成为广大官兵的自觉行动;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三)拥军优属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市、县、乡(镇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意识强;主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难题,成效显著;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加拥军优属活动,起到榜样示范作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问题。

(四)拥政爱民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转改文职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论述,模范执行党和国家、军队各项政策法规;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严守群众纪律,讲究社会公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爱民奉献,在抢险救灾、安保维稳、乡村振兴、扶危济困等方面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示范作用。

)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

评选范围:咸宁籍退役军人或在咸宁长期生活、工作的非咸宁籍退役军人。

评选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确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本职创先争优,爱岗敬业,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模范引领作用;自主就业、艰苦创业,在助力家乡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中成绩突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热心公益,积极参加扶贫帮困、扶老助残等捐助救助活动,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迹突出,社会赞誉度高;见义勇为、维护正义,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怕牺牲个人利益;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作风,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本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典型引领作用;政治清白、作风过硬,未因非法经营、失信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和刑事处罚。

)最美军嫂

评选范围:驻咸部队(含咸宁舰)现役军人的妻子和现役军人妻子户籍地在咸宁市内的。

评选范围: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爱军队,识大体顾大局,理解、关心、支持部队工作,鼓励配偶爱军精武、建功立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家庭和睦,夫妻和顺、孝老爱幼、团结邻里,有较的群众口碑和良好的社会反响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表现,在本单位、本村、社区到广泛好评当好贤内助,共同营造良好家风

二、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推荐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至2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拥军优属先进个人2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名,“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2至3名,“最美军嫂”1至2名;

2.各市直单位各推荐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名,结合本单位实际视情推荐上报“最美军嫂”;

3.咸宁军分区、武警咸宁支队各推荐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最美军嫂”1至2名;

4.咸宁舰推荐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个、先进个人1名、“最美军嫂”1名。

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照宣传发动、推荐申报、遴选公示、公开发布、学习宣传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日至6月8日)市委宣传部、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评选活动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按照要求广泛寻找推荐身边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退役军人、军嫂先进典型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利用全市媒体资源(网站、微信公众号、云上咸宁等)进行宣传,调动全社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推荐申报阶段(6月9日至6月23日)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评选类别,优中选优,将合适的单位和人选推荐上来。各报送单位要对推荐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政审,并征求公安、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意见,其中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推荐社会组织和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在本县区或本单位公示,确保推荐对象政治合格、品德良好、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无违纪违法行为。中央、省驻咸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申报,市直单位向咸宁市双拥办申报。

(三)遴选公示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

市双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新闻媒体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对象进行遴选,结合推荐对象的实际事迹,兼顾评选类型、人员对象、地区行业进行综合评定,确定10个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0名拥军优属先进个人、8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8名拥政爱民先进个人、10“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军嫂候选对象,通过咸宁市主流媒体进行公示

(四)审批颁奖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八一”建军节前以市委宣传部、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举行咸宁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发布仪式入选者授予牌匾荣誉证书。

()学习宣传阶段(8月至10月)

通过电视、报纸、咸宁全媒体中心等平台开设专题,对受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编辑和展播,广泛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在全市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组织开展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实际举措,也是我市创建双拥模范城的实践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以这次评选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舆论氛围,不断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激励广大双拥工作者、退役军人和军嫂学榜样、比标杆,努力形成见贤思齐、争当模范的生动局面。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搞平衡照顾,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确保经得起历史、群众的检验,杜绝“带病”推荐。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拓宽遴选视野,县处级(含)以上领导以及2019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最美退役军人”“最美军嫂”表彰的,不参与此次评选。

把握节点,认真填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务于6月23日前将推荐表(含征求意见情况)A4纸正反打印,一式3份,加盖公章,2000字左右详细典型事迹资料,以及身份证、退役证件、荣誉奖励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蓝底正面一寸免冠照(大小在1M以上),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咸宁市双拥办。逾期和材料不符合上报要求的,不再纳入评选范围。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十六潭路3号(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楼市双拥办

联系人:骆传勇 郑婕

联系电话8182223        邮箱:907622731@qq.com

附件:1.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推荐表

      2.拥军优属先进个人推荐表

      3.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推荐表

      4.拥政爱民先进个人推荐表

5.“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6.最美军嫂”推荐表

7.有效身份证件和荣誉奖励粘贴表



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咸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2日

                               



相关解读:《关于开展2022年度咸宁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军嫂”评选活动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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