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征集荣誉室红色革命历史文物的通告

时间:2025-02-20    来源:

为发扬红色革命精神,营造退役军人尊崇氛围,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设立退役军人荣誉室,集中展示广大退役军人在革命战争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作出的巨大贡献,现需征集一批退役老兵红色革命历史文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文献。各种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宣言、军队的文书、电报、报告、指示等原始正式文件。

(二)手稿。烈士、英雄模范人物、各级军队作战人员等亲笔起草的文件、电报、作品、信函、题词等原件。部队官兵写的决心书、请战书、慰问信、日记、重要事件相关书信等。

(三)书刊和传单。书刊包括革命战争时期书籍、报纸、期刊、号外、时事材料、文件汇编等印刷品。传单包括重大事件和历史大规模群众性运动中的传单、标语、漫画、重要战役的捷报、向敌方散发的宣传品等。

(四)勋章徽章和证件。在重要战役战斗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获得的各类奖章、勋章、奖状(立功喜报)、纪念章。

(五)旗帜。部队作战或执行任务时使用的旗帜,如红旗、国旗、军旗、队旗等。

(六)印信图章。1949年以前各级军政高级领导机关使用过的印章、关防。

(七)装备器物。各级作战单位,各级指战员、官兵使用过的有特殊标志、特殊功勋或被授予称号的有关兵器、机械、器具、装备及其他物品;在战斗中缴获的敌军兵器、装备及其他物品;战争和非战争军事活动中穿戴的军服、特种服装及各种配饰。有铭文、有特殊流传经过和特殊意义的兵器、装备及其他军用或生活物品。

(八)图片影像。反映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抗美援朝、解放一江山岛、炮击金门、中缅联合勘界警卫作战、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援越抗美、援老抗美、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重大军事行动的历史影像资料(含参战老兵口述史);反映我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重大科研成果、重要军事演习、重要活动及节日阅兵、重大外事活动、海外维和等重要事件的影像资料。

(九)其他实物。其他能够反映革命文化、红色基因、军人荣誉的相关实物物品。

二、征集方式

(一)征集物品方式为无偿捐赠,捐赠人统一向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捐赠或电话联系上门认捐。(邮寄地址:咸宁市太乙大道36号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715-8183288,15391671266);

(二)捐赠者保证其物品来源的合法性;

(三)捐赠物品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决定是否公开展示,如决定公开展示将在展示标签上标识捐赠人姓名并出具捐赠证书。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以后转为常态工作。

特此通告。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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