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市第二届退役军人书画作品展征稿启事

时间:2024-04-07    来源: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深情回顾我党我军的奋斗历程,热情讴歌我党我军的辉煌成就,全面营造崇尚英雄、尊崇军人的社会氛围,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拟举办“忆峥嵘岁月 展时代风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咸宁市第二届退役军人书画作品展”。自今日(4月7日)起面向社会征稿参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告如下:

一、征稿作者范围

18周岁以上咸宁籍或在咸宁服役、生活过的退役军人,以及在咸宁工作和生活的关心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书画家、书画爱好者。

特邀部分知名书画家赐稿参展。特邀作者不参加评奖(退役军人除外)。

二、征稿作品要求

1.绘画、书法(分为毛笔、篆刻两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健康向上、弘扬新时代精神、讴歌咸宁发展成就,尤其欢迎富有新意并突出军旅元素的作品投稿。

2.所有绘画、毛笔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宣(180×96cm)以内,篆刻、小字作品四尺以内,一律竖幅,不收横幅作品(手卷、册页除外)。超出规定尺寸不予评审。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每类作品原则上每位作者限投1件。多投不予评审。

4.请在作品背面左下角处用铅笔楷书标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是否退役军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篆书、草书作品请附释文。

三、展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8月10日

地点:咸宁市美术馆

活动组委会将挑选获奖及参展作品共100件集中展览。同时首发《忆峥嵘岁月 展时代风采——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咸宁市第二届退役军人书画作品展作品集》。

四、评审表彰

1.评审、监审、组委会依据评审、监审办法,组织美协、书协专家组成本次书画展评审委员会,主办单位派出工作人员组成本次书画大展监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2.拟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其中绘画作品40件、书法作品60件),并从中评审出一等奖作品4件、二等奖作品6件、三等奖作品10件、优秀奖作品20件。同时,拟评出入选作品30件。

凡获奖作品作者(非咸宁市美协、书协会员)优先推荐加入咸宁市美协、书协。所有入展作者授予入展证书,赠送作品集。

3.本次书画展属公益活动,不收评审费。获奖的作品统一由主办单位出资装裱并编辑出版作品集。获等级奖的作品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永久收藏展示并颁发收藏展示证书,特邀作品及非等级奖作品在展览后一个月内退还作者。主办单位具有对征集作品的宣传、研究、出版及其它的处置权。

五、征稿期限及稿件寄送

征稿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截止(以发稿地邮戳时间为准)。本次征稿采取作者个人寄送和团体集中收集寄送两种形式。一位作者寄送多件作品,必须姓名一致并一次性寄送,并在外包装明显处注明作品类别及件数,以提高评审工作效率。

稿件邮寄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楼311室)

收件人:王千文

邮编:437000

联系电话:0715-8182208、18756039248

邮箱:1010544399@qq.com

凡寄送稿件作者视同认可本公告条款的规定内容,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举办单位

(一)指导单位

咸宁军分区

(二)主办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咸宁市美术馆

咸宁市美术家协会

咸宁市书法家协会

(四)媒体支持单位

咸宁日报社

咸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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