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索引号 : MB1643630/2022-262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是积极部署,层层推进。局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星级创建工作,扎实做好2022年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对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全市市县乡和100人以上服务中心(站)按照“五有”要求,办公场地、站牌、人员、制度全部落实到位,达到三星级要求。二是明确标准,全面提升建设水平。根据省厅部署要求,明确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建设标准。市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咸退役军人组办发〔2021〕3号)文件,指出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分化氛围建设要求,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服务中心(站)建设质量。三是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3月,根据省厅2021年度星级创建考评通报,市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星级评定从上年度的三星级升级到四星级。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树立模范带头作用,全市9家入围全省红色精品“退役军人之家”名单。截至2022年6月,全市66家100名以上服务对象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依照三星级标准建设,申报验收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保障了一批高标准的服务机构,为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事业构筑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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