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安置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 MB1643630/2022-07369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优抚安置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优抚安置工作高效推进。高质量落实安置政策。2021年全面推行“积分选岗”阳光安置机制,全市11名军队转业干部、78名士官全部安置到位,省厅通报表扬。落实省厅《三年移交方案》,妥善接收伤病残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2名,伤病残初级士官和义务兵1名,接收安置率100%。为全市78名士官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32.66万元,为市直3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2.58万元,发放率100%。高效率落实优抚政策。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4298人、11837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65户、3473万元,发放率100%。高标准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试点”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市1.4万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为全国全省开展确认工作探索了方法和路径,在全省业务培训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二)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圆满完成。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受理申请办理社保续接5899人,养老保险断缴欠缴人员缴费率97.72%,养老、医保补缴办结率100%,实现了退役士兵“应保尽保”目标,超过了全国96%缴费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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