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索引号 : MB1643630/2020-1675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湖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名       称: 《湖北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1 22:09:44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广大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把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保障好”、“要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军地12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就业创业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明确提出了“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们结合湖北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普惠+优惠”、“优先+优待”的思路,围绕发挥政府、企业、市场和退役军人四个主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作用,制定了《湖北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文件起草前,我们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关于报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汇总整理各部门涉及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现行和拟出台的扶持政策。主动收集各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做法,汇编形成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相关经验做法摘录》,拓宽编制思路。制定了《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本情况调研工作方案》,先后对9市州、14家人力资源机构和20余企业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政策数据抽样调查,完成了政策资金测算和可行性分析。先后1次征求各市州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提出了“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的工作目标,确立了“政府推动、政策引领、市场主导、资源选择”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
(二)主要举措。从政府、企业、市场、退役军人四个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政府层面。围绕发挥政府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主导作用,从建立政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力度、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工作、提高退役军人公共就业服务质效、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五个方面,细化明确了27条优先优待政策。
2.企业层面。围绕发挥企业促进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作用,从支持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鼓励企业稳定退役军人就业岗位两个方面,细化明确了8条优先优待政策。
3.市场层面。围绕发挥市场机制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基础性作用,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培育和支持服务退役军人的市场资源、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创业扶持三个方面,细化明确了16条优先优待政策。
4.退役军人层面。围绕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从提升退役军人技能水平、加强退役军人学历教育两个方面,细化明确了15条优先优待政策。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项目和资金投入、加强宣传教育三个方面,明确主要部门职责,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和激励退役军人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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