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市2023年上半年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情况

索引号 : MB1643630/2023-2278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名       称: 咸宁市2023年上半年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2023年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守住底线,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坚持月统计、季调度、半年排查,实行季度定期会商与临时会议研究相结合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口,及时精准落实有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截止7月10日,全市新识别220户785人(包括5-6月份我市组织集中排查新识别监测对象150户539人),新识别监测对象占全市监测对象总量的11.09%。我市6个县(市、区)新增监测对象占比均高于全省平均值。全市共有监测对象2078户7078人,共制定帮扶措施6236条、户均3条以上,已累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185户3892人。真正做到“真帮实扶”。

(二)深化拓展,持续提升脱贫成效。一是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据统计,2023年春季学期,全市资助困难学生12.09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7986.3万元,其中资助脱贫家庭学生5.6万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598.3万元。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咸宁市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咸惠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全市脱贫户、监测户医保参保率100%,农村低收入人口住院累计26474人次,“三重保障”共计补偿1981.5万元,政策内报销比例95.8%。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2023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28户,目前已开工323户,已竣工204户,12月底前将全部竣工。做好农村供水提标升级2023-2025省级项目库申报入库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目前已向省水利厅申报4个农村供水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4.1亿元,改善供水总人口19.45万人。二是聚焦“两业”帮扶。产业帮扶方面,落实衔接资金投入重点用于发展产业要求,按照产业帮扶政策措施到乡到村带户的要求,制定印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的方案(试行)》等通知,全市农业主导产业有13个,带动农户100367户,其中脱贫户270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083家,带动农户95930户,其中脱贫户33303户;全市家庭农场1172家,带动农户13835户,其中脱贫户5637户。就业帮扶方面,通过劳务输出、公益岗位、帮扶车间、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途径,做好脱贫劳动力就业服务,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大帮扶车间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截止7月10日,全市实际务工人数151096人,超省定咸宁市2023年脱贫人口务工目标值(141971人)9125人,完成率106.43%;与2022年底务工脱贫人口总数比增加6人。监测对象中公益岗位安排458人,64家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719人。三是强化易迁后续扶持。坚持把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聚焦群众就业增收这一工作主线,通过采取“动态监测精细化、就业帮扶精准化、产业发展多元化”等帮扶措施,不断夯实群众增收基础,有效破解易迁群众返贫难题、就业难题和增收难题。全市有40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11285户33993人,401支党组织,党员数量120人,文化娱乐设施投入使用55处。四是做好资产管理。以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为基础,以明确管护运营和收益分配为抓手,以严格资产处置为底线,对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逐一登记造册,扎实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截止7月21日,全市基本摸清了661458万元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五是推动问题整改。国家考核评估反馈湖北省8个具体问题、湖北省自查认领的1个共性问题和我市自查认领的1个共性问题等共10个问题,共拟定了整改措施43条,已完成整改的问题6个,已落实整改措施39条,占比90.69%。省级后评估的3类12项21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立行立改18个,需要长期坚持的3个。

(三)强化衔接,推动实现平稳过渡。一是扎实稳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开展了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工作。咸安区高桥镇、嘉鱼县官桥镇、通山县大畈镇3个乡镇入选2022年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咸安区汀泗桥镇洪口村、嘉鱼县潘家湾镇肖家洲村、赤壁市官塘驿镇西湾村、通城县五里镇尖山村等20个村入选2022年湖北省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名单;印发《关于推荐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通知》,各县(市、区)推荐乡村振兴示范镇12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21个。二是与“共同缔造”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印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实施“以奖代补”项目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截止2023年共同缔造项目24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个,基础设施建设8个,人居环境整治12个,通过以项目为载体,践行“项目共谋、资金共筹、多方共建、过程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理念,通过发动群众共同治理和统筹资源合力治理,建立“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投资投劳机制,以共同缔造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加强乡村人才建设。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参与乡村振兴新模式,健全“兵支书”保障体系,对全市退役军人进行系统性梳理分析,靶向定位政治素质高、品行道德好、群众认可度强、办事公道正派的退役军人成为乡村振兴人才。目前全市退役军人共有117人任村支部书记,234人任村两委干部,168人任驻村第一书记,181人任驻村工作队员;其中,退役军人驻村享受优先提拔共3人。四是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不断建强、建优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确保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全市建有县级共配中心10个、乡镇综合服务站75个、村级综合服务点857个。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完善。《湖北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明确要求监测帮扶工作“以县级为主”,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但在信息比对方面,县直部门之间信息平台没有完全畅通,难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组织开展了各级各类培训,但有些基层干部和驻村队员对政策理解不深、标准把握不准,干部队伍总体能力水平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三)帮扶措施有待进一步精准。帮扶的核心任务是要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点,有的地方对个别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不够精准,落实开发式帮扶成效不明显,没有根据监测对象致贫返贫原因和发展意愿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的针对性不强,不精准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坚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部门信息预警工作,对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及时纳入帮扶管理。常态化开展监测对象识别和风险消除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

(二)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继续落实上级支持脱贫人口增收政策措施,以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消费帮扶、政策兜底为重点,持续提高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收入水平。

(三)抓好驻村帮扶。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期满轮换工作,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五天四夜”工作纪律,推动驻村帮扶“十件实事”“四遍(遍知、遍访、遍查、遍改)”活动等落实落地落细。

(四)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认真开展年度实施项目督办,验收确保项目如期开工、资金及时拨付,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后续管理,着力发挥项目效益。

(五)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打通消费品下乡“最后一公里”,探索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因地制宜,“一县一策”推动各县(市、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确保全市所有的行政村农村寄递物流点全覆盖。

(六)紧盯各类问题整改。严格按照《2022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咸宁市自查整改方案》要求,抓好各类问题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确保全市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七)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积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美丽庭院示范户创建工作,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15-8182290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2000059   鄂ICP备05011845号 鄂公网安备42120202000259号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