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湖北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湖北省“十四五”时期做好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实现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贡献。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退役军人工作的六项目标,即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安置就业质量全面提高、抚恤优待制度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尊崇尊重氛围更加浓厚。《规划》部署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和权益维护;二是完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体系;三是全面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四是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五是健全拥军优抚保障制度和机制;六是营造烈士褒扬纪念浓厚氛围。
《规划》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军地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改进方法手段、落实监测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15-8182290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太乙大道3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12000059 鄂ICP备05011845号 鄂公网安备42120202000259号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主办单位: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