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
(二)做好逐月领取退役金审核发放工作。
(三)做好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社保、医保接续、党员管理、适应性培训等工作。
(四)做好2020年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及时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
(五)做好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六)做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按照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做好全市军休荣誉伤残人员疗养工作。
(七)完成省厅移交安置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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