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部署重点任务,提出行动方案,布局工程项目,是推进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南。“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将在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部将在全系统部署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认真做好法律政策“下半篇”文章,学习掌握法律政策,细化落实举措,加强检查督导,打通法律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陆续出台优待证服务管理办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公墓建设管理办法,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政策等;加快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
健全完善安置政策,完善“直通车”安置方式,健全“阳光安置”机制。规范移交安置程序,改革接收模式,实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即退即交即接”。2021年上半年,完成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集中补缴收官工作,持续做好符合退休条件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常态化受理工作。
多措并举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建立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行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扶持就业。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间将开展教育培训互通合作,推进东西部地区教育培训对口帮扶。推动部企合作落实,探索推进“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行业合作就业模式,引导支持退役军人到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就业。为退役军人在开发区就业创业争取更多优惠、提供更好服务。用好帮扶援助机制,发挥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基金会作用,帮扶未就业、有困难退役军人。
会同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推动优秀退役军人特别是退役军人党员依法依规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壮大“兵支书”队伍。有计划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边疆民族地区工作,通过政策措施引导退役军人到边疆工作。做大做优“志愿者”队伍,彰显新时代退役军人价值。
军地将联合推进解决师级以下离退休军人和伤病残士兵滞留问题。制定修订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安置、残疾等级评定、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和收治休养办法等,实现“随退随审、即交即接”。推进军休干部服务保障社会化改革,制定军休养老措施办法,开展“军休大学”创建工作,加快军休老旧小区改造。
全国统一制发、统一编号。从政府、社会,线上、线下,当前、未来等不同维度实现资源整合,并将就业创业、荣誉褒扬、移交安置等退役军人的不同需求有机赋能,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组织慰问老党员,举办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推动英烈进入中央党史馆展陈。迎回安葬第八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健全烈士寻亲制度,组织开展烈士寻亲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质量,健全红色教育基地体系,做好红色宣传,为建党100年营造浓厚红色氛围。
在落实“五有”基础上,尽快实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有到优”转变。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乡级服务站建设,创建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并对服务进行星级评定,促进整体服务保障水平提升。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含军休“三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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