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02    来源: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直属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创建文明单位,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1972






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效地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地提高创建水平,根据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文明和谐机关,做人民满意公仆”为重点,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诚信体系、规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思想道德保障和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大局,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具体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改善工作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完善科学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文化建设,树立文明新风。通过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使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突出,思想道德建设风尚良好,创建工作深入扎实,科学、公正、廉洁、高效良好形象。

三、领导小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文明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显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彭秋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萍 党组成员

王一澍 军休所所长(副县)

成  员:吴方友 正科级干部

        骆名进 正科级干部

             骆传勇 正科级干部

        刘翠红 正科级干部

        余会云 军休所正科级干部

        邓 斌  军休所正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文明创建日常具体工作。

四、创建任务

创建工作要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着重抓好以下任务。

(一)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工作水平。

1.抓政治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要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精髓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把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努力建成团结协作、思想解放、锐意进取、熟悉业务、善于管理的领导集体。领导干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年为机关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一次。(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2.抓民主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规范领导班子议事程序,实行党组成员工作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文明创建专题研究会。(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抓工作作风,加强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各科室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廉政承诺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要自觉执行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真正做到公正廉洁、执政为民。(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局职工整体素质。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同志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各种政治学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切实加强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创建活动为依托,广泛开展宗旨教育和职业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创建文明行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按照“人际关系和睦,家庭关系和美,社会关系和谐”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建设,每年组织家风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各科室、二级单位)

2.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效能建设提升专业技能的要求,积极组织有关培训、讲座、业务知识大讲堂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高素质的队伍保障,每年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少于1次。(责任处室:法规科、机关党委)

3.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每年至少组织2次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等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政教育渗透于退役军人业务工作之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是非、知荣辱。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座谈汇报,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设,主动接受监督。组织各类培训和讲座,全面加强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使用礼貌用语,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有效抵制不正之风。(责任科室: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三)强化教育引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爱国情怀和国家意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阵地建设,引导干部职工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引导人们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贤、注重家庭、孝老敬老、和睦邻里中弘扬文明新风。注重发挥先进典型对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尚的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时代楷模张富清、最美退役军人、身边好人,引导人们自觉敬慕效仿榜样人物。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认真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培育现代诚信文化。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摒弃陈规陋习,崇尚科学文明,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网络等行动,着力培养文明市民规则意识。从小处、实处着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观念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化。(责任科室:各处室、各二级单位)

(四)开展文明共建,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广泛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大力开展城乡共建活动,加大通城县北港镇龙门村的帮扶力度,努力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创建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与温泉办事处万年路社区创建文明城市结对共建活动,进一步形成多方联动共创共建合力。深入开展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责任科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五)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把党务政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与学习教育活动、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和退役军人业务工作紧密结,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八项制度,进一步强化服务监督管理机制。公开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增加办事透明度。搞好“一站式”服务,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文明执法水平,树立文明公正的良好形象。(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科)

(六)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基础。

1.在机关内部开展评先评优活动,丰富创建内涵。开展“学习型单位”和“健康单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创建意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标兵引路的作用,注重创建工作由点到面的拓展和上下之间的联动,每月向上级文明单位报送各类创建消息不少2条,推动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2.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的组织作用,坚持以活动为载体,营造“快乐学习、舒心工作、愉快生活”的和谐健康氛围,丰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结合“7·1”党建、“10·1”国庆等时机,每年举办拔河比赛、登山等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丰富职工生活,活跃工作气氛,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每年规范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一次。(责任科室:机关党委)

3.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扶危济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部署和要求,积极联络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关爱退役军人基金捐赠活动,为退役军人开展解“四难”活动。同时,切实解决好职工的困难,及时慰问生病职工,形成“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支持”的具有人文关怀的工作环境。(责任科室: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七)加强综合治理,构建平安和谐机关。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范在先,杜绝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积极参与“平安咸宁”建设,落实责任保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确保机关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责任科室:各科室)

(八)优化工作环境,高效规范服务。

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从改善工作环境入手,在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办公室电脑屏保、单位院子等,设有公益广告宣传;办公场所内外设置3-6处以上公益广告,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院子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文明,宁静有序”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咸宁市民文明公约》的宣传牌。做好机关大院的绿化、美化、净化,完善各项服务配套设施。加强机关环境秩序整治,确保机关环境秩序井然,环境面貌持续改善,确保工作区环境洁、绿、亮、美、齐,无脏乱差现在,“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好;单位小区划线停车。(责任科室:军休所)

四、保障措施

开展创建活动,要切实加强领导,发动群众,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1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努力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从领导重视向全体干部职工重视拓展,从职能部门重视向各处室重视延伸,真正把全体干部职工发动起,做到全力投入,全员参与,全面提高。

2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各支部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重点。各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服务群众中凝聚群众,积极组织带领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努力使党的建设与文明创建同频共振,相互促进。二是要注重机制创新。要不断研究新方法、新对策、新机制、新品牌,切实增强文明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三是要严格督查考核。局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创建工作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跟踪督查,确保限时整改到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评的内容,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深入调研,总结经验,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总结经验、提高质量。要进一步巩固、深入、提高、创新,不断丰富载体,深化内涵,提高质量,使创建工作有新的突破。要加强创建的信息工作,及时报送创建活动信息,宣传、交流创建经验。要结合实际,在创特色求实效上下功夫,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上取得新突破。

4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对创建目标任务筹划、重大问题决策、工作制度确定、重点问题处理、工作进度督查、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负责。创建工作要有目标、有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及时提出明确意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和落实,各处室要严格落实、互相配合,使创建有规划,经费有投入,平时有检查,活动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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