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清廉咸宁建设专项督查工作会召开。
会议指出,
清廉咸宁建设专项督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政治要求,是推动省、市反馈问题整改的有力手段,是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要精心抓好组织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清廉咸宁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清廉咸宁建设。
会议强调,
要聚焦重点,精准实施督查,督任务部署,查责任落实,督权力运行,查工作效能,督问题整改,查作风转变,督工作成效,查亮点推广,确保专项督查工作落实落细。要务求实效,高效开展工作,认真研究督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纪律要求,严肃、严谨、严格开展专项督查。
据悉,本次督查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共分8个组,成员从市纪委监委和相关清廉载体建设牵头单位抽调,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市直各单位清廉载体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结合实际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效果清单,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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